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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05  点击:


全体教职工:

根据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自2月3日起,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和各网点暂停一切线下现场业务办理。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疫情防控解除后三个月之内,足额补缴的视同正常缴存。其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申请租房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益。

受疫情影响,竞博官网2月份住房公积金无法按时缴纳,由此给教职工带来的不便和问题,财务处将积极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力争妥善解决。

对于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请先确认公积金账户是否能够保证足额扣款,若余额不足,请在住房贷款绑定的银行卡上存入资金以保证正常还款。

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能正常还款的,可在疫情防控解除后三个月之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补足所欠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

关于住房公积金有其他问题的,可电话咨询。

联系人:毛彤 联系电话:18637372655

财务处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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