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在职职工文明城市奖补交个税
及重新进行2021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通知
学校在职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全国文明城市奖未纳入免税范围,需进行纳税申报。按照新乡市税务局要求, 2021年我单位发放的文明城市奖需进行更正申报并重新计税,补税金额从2022年4月份个人工资中补扣。
同时,因所涉及职工的应纳税所得额及预缴税已发生变动,凡已在个税APP中进行2021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职工,需在个税APP中重新进行更正申报和作废,具体操作如下: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入“我要办税”界面,点击税费申报下方的“更正申报和作废申报”,在已完成下方点击进入“2021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点击最下方的“更正”按钮即可进行更正操作。若职工还未进行汇算,可直接进行2021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详询电话:0373-3029041。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2.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手机APP操作指引
财务处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