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省委要求,现将中央新出台的《<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学习辅导百问》(以下简称《辅导百问》)一书发放给大家,全体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人员人手一册。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本单位全体填报人员认真学习《辅导百问》中的相关规定,认真观看书中附送的填报指南演示光盘。
实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是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大举措,是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的“试金石”。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站在对党忠诚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规定》《办法》的要求,本着对党忠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全体填报人员在深入学习《辅导百问》相关要求后,对本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认真比对,如有对报告表内容进行修改或补报的,请于5月8日前到党委组织部领取报告表,并于5月11日前将报告表交回。愈期不领取将视为不作修改。
党委组织部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