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对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等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收入全额分摊至12个月的数额确定适用税率,再按规定方法计算应缴税额。
按照新乡市地方税务局的要求,竞博官网在职职工纳税基础信息已全部输入税务系统数据库,2014年校内绩效工资扣税办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年终一次性扣税办法执行,经个人所得税软件自动计算生成,计算方法如下:
1、月工资超过3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个税应纳额=全年一次性奖金×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人月工资不足3500元,这时需要将工资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相加后,减去35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个税应纳额=(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
适应税率详见下表:
财务处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工资薪金,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从2011年9月1日起,起征点为3500元)。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3%至45%)计缴个人所得税。
三费一金是指社保费、医保费、养老费和住房公积金
计算公式是: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级数
| 含税级距
| 不含税级距
| 税率
(%)
| 速算
扣除数
|
1
| 不超过1500元的
| 不超过1455元的
| 3
| 0
|
2
|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