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发展规划处: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8-26 来源:发展规划处 点击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15〕631号)文件精神,竞博官网组织开展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1.《关于公布2014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省级立项项目的通知》(豫教高〔2014〕101号)文件中批准的项目,原则上应完成工作任务全部参加鉴定结项。

2.《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果名单的通知》(教高〔2013〕614号)中延期鉴定并确已完成的项目,可随本次一同参加鉴定结项。

可参加鉴定结项的具体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鉴定结项的原则

鉴定结项工作本着“实事求是、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鉴定结项,落实项目管理计划,实现课题研究目标,对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三、鉴定结项的条件

1. 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内容。

2. 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重视改革创新,体现我省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实施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成果。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评价。

3. 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 确实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在本年度不能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鉴定审批表》(附件2),申请延期结项。

四、项目成员变更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文件规定,项目成员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者,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员变更审批表》(见附件3)报发展规划处审批,每个项目变更人员不得超过2人。

五、组织领导

学校将成立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委员会,全面负责鉴定结项工作。鉴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室,具体负责本次鉴定结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1.项目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进行,每个项目汇报8分钟(需准备ppt),评委提问3-5分钟。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答疑等方式,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

2.省级重点项目上报教育厅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通过学校鉴定的省级一般项目根据教育厅抽检名单上报教育厅进行鉴定;未被抽检的省级一般项目通过学校鉴定即认定为通过省级鉴定。未通过学校鉴定的省级项目按省教育厅规定处理。

3.项目汇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项目鉴定会议安排在九月初,具体汇报时间、地点、顺序另行通知,请于9月7日前做好各项准备。

七、报送材料

1. 省级重点项目:《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含电子版材料)(见附件4),一式四份;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和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2. 省级立项项目:《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含电子版材料)(见附件4),一式八份;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和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3. 结项书与其他附属材料分开装订,一律采用软皮封面,附属材料需编写目录和页码。每个项目材料单独装袋,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4. 结项书中项目类别指综合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改革、教育教学管理、其它。

5. 各单位务于9月7日前将所有相关鉴定材料报送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室。

联系人:张睿 联系电话:3029877

附件:

1. 附件1参加鉴定的省级项目.xls

2. 附件2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鉴定审批表.doc

3. 附件3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员变更审批表.doc

4. 附件4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doc

5. 附件5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15+631号.doc

发展规划处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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