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楼各部门:
根据学校院长办公会议精神和部署,将于近期对院系楼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部门请于10月30日下午5点之前将楼道、步梯内杂物进行清理,逾期将按无主处理。
二、凡在院系楼步梯间封闭隔间的,请与10月30日下午5点之前将部门、联系人方式、封闭房间位置发送到邮箱:041166@xxmu.edu.cn,逾期将按无主处理。
三、私自将安全出口封闭的部门请与10月30日下午5点之前全部保持畅通。
四、根据《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2015年10月13日令)第三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者依法处二百元罚款并强制清理。”
五、凡按无主处理的隔间和垃圾一经确认所属部门,相关费用由相应部门双倍承担。
特此通知。
保 卫 处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