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按照新乡市委市政府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为了解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科技需求,依据《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10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6年度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围绕市委市政府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以解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科技需求为目标而开展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开发研究,分为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和产学研结合四类。
一、支持方向
1 .装备制造:数控及专用机床、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智能化仪器仪表;
2.电子信息:智能终端与移动通信、软件开发、物联网、大数据及云计算、半导体元器件与集成电路、网络安全、医疗信息化;
3.新材料: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
4.新能源:新型动力电池、太阳能光伏和光热、风电;
5.化工:能源化工、精细化学品、生物化工;
6.汽车及零部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专用特种车辆及零部件;
7.种植:作物栽培、农林新品种选育、农田污染修复、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农作物防灾减灾、农产品贮运、农业装备、农村信息化;
8.养殖:畜禽安全养殖、新型饲料、畜禽疫病防控;
9.食品:冷链食品、休闲食品、发酵食品;
10.人口与健康:疾病防控、新药开发、中药现代化、医疗器械、生物药物与疫苗;
11.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气象地质灾害预警;
12.节能环保:节能及能源高效利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绿色建筑与智慧宜居城市;
13.其他:旅游文化专题等。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省和我市产业政策,符合年度项目指南确定的重点支持方向,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我市产业结构升级或社会发展有积极影响。
2.项目目标明确,技术先进,具有较强的应用和发展前景。
3.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承担单位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技术和装备等条件。
4.申报项目必须附有项目查新报告。
5.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必须建有市级以上的研发机构,或者是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必须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中备案。
6.申报“产学研结合”类项目需提供委托开发、合作转化、技术转让的技术合同(协议)和相关银行转账凭证。技术合同(协议)应符合《合同法》要求,明确合作目标、实施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知识产权归属、违约责任追究等内容。项目申请书需加盖两家单位公章。
7.项目承担单位能够保证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
8.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经费预算合理。
9.同一项目已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10.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同一个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三、申报材料
1.《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请书》;
2.《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
3.《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4.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查新报告;
5.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6.市级以上的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批准文件;
7.相关科研成果、专利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项目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检索,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分析报告;
8.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四、申报渠道及指标
1.隶属于市直部门(单位)的通过市直部门(单位)审核后申报;
2.在新高等院校、市级以上的科研院所、市属医院通过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申报;
3.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申报。
五、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按照指南要求填写申请材料(见附件),并提供所需附件材料,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审核。
2.申报材料应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左侧装订成册。材料按照项目申报材料要求顺序装订,所有材料一式四份,一正三副,右上角标识(项目查新报告提供1份原件装订在正本材料中),材料要求书籍式装订,不得使用文件夹装订,书脊标明项目名称及承担单位)。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版一份。
3.请将上述材料于4月20日之前报送至学校办公楼科技处511房间,联系人:贾岩龙,电话:0373-3831058,邮箱:2048887408@qq.com.
附件1:1.2016年度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重点支持领域.doc
2:2.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3:3.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预算申报书.doc
4:4.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提纲.doc
5:5.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科 技 处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