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根据学校党委要求,学校领导和处级单位正职、处级单位正职和本单位副职之间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领导与处级单位正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领导分别与分管部门的正职或主持工作副职签订;基层党委、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与学校党委书记签订责任书;各院、系、部的院长、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与学校校长签订责任书。
二、本次责任书的签订范围为职务变化或岗位变动的处级领导干部。请各单位于4月8日前到学校纪委办公室(行政楼431室)领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4月15日前结束签订工作。
三、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任期内有效。责任书一式二份,单位正职签订的责任书,学校纪委与责任人各执一份;单位副职签订的责任书,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与责任人各执一份。
中共jbo竞博官网登录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