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教科〔2016〕29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组织申报。
一、报送材料要求
(一)《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纸质文本一式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
(二)参评成果原件1份(不再退回)。
(三)《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由部门汇总填写,纸质文本1份(加盖部门公章)。
(四)报送部门将纸质文本与相应的电子文本汇总编序后统一报送。
二、报送注意事项
(一)各项材料请以院(系、部)、处(室)为单位进行报送。
(二)材料电子稿发送邮箱:gjyj@xxmu.edu.cn,邮件“主题”栏中注明报送内容、部门、份数。各单位报送材料以单位命名建立文件夹,申请评审书请以申报人姓名命名。
(三)《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起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所有纸质材料请装入档案袋内,每袋限装一项申请材料,将《申报评审书》封面贴于档案袋的正面。
三、报送材料时间
6月22日-23日。
四、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行政办公楼114房间
联系人:刘基伟
联系电话:3831385
附件1: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教科〔2016〕294号.doc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3: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pdf
附件4: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5: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
发展规划处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