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更好服务和规范学校各项经济业务,于今日启用新报销单封面、旅差费报销单及教职工出差审批单,原报销单据可使用至2016年11月30日。报销单封面中经手人和验收人不应为同一人,验收人为试剂及劳务等实际使用人,经费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同时签署支出项目号码;旅差费报销单中最后一栏大写由会计人员填写,报销人不应填写,因为会计还要核算各项补助等。其他按原要求执行。三种报销单据首选到财务处会计核算科(208房间)领取,也可在财务处主页资料下载一栏自行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剪裁方可使用。
附件:
财务报销单封面.jpg
财务旅差费报销单及教职工出差审批单.jpg
财务处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