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现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知如下:
一、学校领导与处级单位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分别与分管党政部门的正职或主持工作副职签订责任书;基层党委、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与学校党委书记签订责任书;各院、系、部的院长、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与学校校长签订责任书。处级单位正职和本单位副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
二、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全面覆盖”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三、请各单位于4月12日前到学校纪委办公室(办公楼428室)领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4月14日前完成签订工作。
四、各单位正职或主持工作副职的责任书报送至学校纪委办公室,副职签订的责任书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留存备查。
jbo竞博官网登录纪委办公室
二○一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