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大中专学校就业创业证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办学〔2015〕541号)和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36号)等文件要求,为保证竞博官网大学生享受更多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现将办理《就业创业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就业创业证》对象:
1、符合条件的2018届毕业生。
2、在校期间创业的学生。
二、申请《就业创业证》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学生证复印件一份(A4纸)。
3、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一张需直接粘到申领表上,一张姓名写在像片后面,各院系统一放入信封即可)。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应证件:
①所在家庭父(母)亲或本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凭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A4纸)。
②本人是残疾人的,需提供残疾人复印件一份(A4纸)。
③已获得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的,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复印件一份(A4纸)。
④在校期间创业的学生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5、《就业创业证》申请表一份(附件一)。
三、工作要求:
1、请各院、系(部)认真领会通知精神,积极宣传,落实到每位学生。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从今年开始,符合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条件的学生在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前,需提前办理《就业创业证》,否则无法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2、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认真审核申请材料,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所有材料及《就业创业证》台账(附件二)(签字盖章版原件与电子版)一并交于就业中心。
联系人:张琳
电话:3831683
邮箱:651111293@qq.com
附件:
《就业创业证》申领表.doc
就业创业证台账.xls
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