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决定对全校所有实验室配备补充灭火器材,有关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每间面积小于30平方米的配备一只灭火器,大于30平方米的配备两只灭火器。
二、需用到易燃化学试剂的实验室需配备一张灭火毯或沙子。
请各单位按照配置标准和需求,于10月24日(星期二)前将所需灭火器材汇总情况(表格见附件)报送保卫处消防科。联系人:李霞科长,电话:3029214,13839070089。
附件:灭火器材配备汇总表.docx
保 卫 处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