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部、各附院:
按照上级文件通知精神和要求,2018年度高校的专(兼)职教学和科研人员个人或团组因公出国,统一纳入计划管理,持因公护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是计划于2018年出国的专(兼)职教学和科研人员团组或个人,必须进行计划申报,如果没有按要求申报出国计划,临时提出出国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出国计划的前提条件是:一是要有正当的出国事由(科研合作、学术交流、国际会议);二是要有确切的出国时间;三是要有具体的邀请单位和邀请人;四是要有明确可用的经费来源或出处;
三、计划申报需履行以下手续:一是提交一份说明出国事由、出国时间、出国经费和邀请人的申请书;二是申请书要由本单位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同意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三是填写2018年度教学和科研人员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备案表(见附件)。
四、计划申报截止于2018年1月18日,过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人:班亚平 联系电话:3029919;13782552769
附件:2018年度教学和科研人员对外学术交流合作个人或团组备案表(样表).xls
国际交流处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