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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使用自助充电桩须知

时间:2015-12-25 来源:后勤管理处 点击数:

为了保障师生电动车充电安全,现后勤管理处已在三教楼北侧、北区物业楼西侧、院系楼南侧东、西头安装电动车充电桩,欢迎广大师生使用。

1、办卡及缴费:动力供应与维修中心办理充值卡、开缴费单——到财务处缴纳费用——拿收费单据到动力供应与维修中心办理充值业务。

2、电费按照0.529元/度收费,首次办理充电卡免费,充电卡丢失后补卡费用为3元/卡,余留电量无法补充到新卡。

3、电动车电源线连接后,将充电卡贴近充电插座中间显示屏,听到嘟一声后自动开始充电,初设充电度数为3度(电动汽车根据车型另设)。

4、电池充满后自动断电。

5、中途停止充电,电源线拔掉后,需将充值卡再次靠近插座显示屏,将用电余额返还充电卡内。

6、充电时请规范操作,注意安全,爱护设施。

后勤管理处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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