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183号)的有关通知,现就做好竞博官网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竞博官网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困难毕业生,可自愿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来自脱贫残疾人家庭和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监测对象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已享受过此项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建议:有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优选助学贷款类别进行申报)
二、补贴原则和发放标准
(一)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二)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通过申请及最终公示的由财政直接补贴到个人账户。
三、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3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预计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由困难毕业生提出申请,学校初审、新乡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学校公示,财政部门核拨。
(一)学生网上自愿申报(7月25日至8月15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录),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3),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被退回的申请,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要求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否则视同放弃。
温馨提示:
1.填报前,请先下载查看《常见问题解答》(附件1),确保申报信息填写无误;
2.建议尽量使用PC端(推荐谷歌浏览器)登录注册;
3.为避免初审不通过,所有截图及拍照务必保持清晰、完整;
4.个人信息填写时,学院字段请按照所在学院的标准名称填写;
5.系统默认的银行卡为本人社保卡账号,无需修改。
(二)系统审核及学校初审(7月26日至8月31日)
为精简相关证明材料和优化申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相关部门实行部门间信息共享,分类校验。学校将重点核查困难毕业生个人信息、困难资格及家庭关系等情况。审核不通过的,将注明未通过审核原因并在系统反馈至毕业生个人。对通过系统校验比对的不再提供相关纸质困难资质证明,只需提供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三)人工审核(7月26日至8月31日)
人工审核适用于申报过程中系统审核未通过,但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毕业生需要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同时,携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校进行人工审核。人工审核通过的,学校在系统里标注审核结果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集中提交当地人社部门。
(四)汇总复核并公示(9月1日至9月30日)
人社部门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学校初审通过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复核,向学校反馈最终复核结果。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10月底前)
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材料报送
(一)系统校验信息为已存在、已获得的,且系统审核通过的,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下载显示系统校验结果的《申请表》和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申请类别为二、三、六的无需提供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二)系统校验信息为不存在、未获得的,进行人工审核的,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下载打印并盖章的《申请表》、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相应类别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申请类别为二、三、六的无需提供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三)各学院对申报的人员形成汇总表(附件4),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后与学生申报材料(一式2份分开排放,与汇总表顺序一致)一并报送至南校区务实楼113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450340072@qq.com,报送截止时间:8月25日下午17:00。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积极宣传,确保每一位毕业生知晓政策,并将申请操作说明向毕业生公告,帮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享受到补贴。
(二)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告知申请毕业生按时如实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毕业生自负。申请毕业生不得是各类在职人员。申请毕业生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应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联系电话:0373-3831389
联系人:高新源
招生与就业处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