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12浏览次数:
各学院:
2016级申请转专业学生审批结果于9月12日—14日公示结束。请通知本学院转专业学生在9月15日到教务处学籍学位管理科(行政楼103房间)办理相关手续,9月18日跟随新专业班级上课,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
注: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标准收费并执行新专业的培养计划,转入到2016级新专业的学生相同课程的公共必修、选修课程的学分可相互抵认,所缺的专业课程必须补修,在原专业修得的专业课程学分可作为相关选修课认定;转入到2017级的学生所有课程成绩全部清空。
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