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和维护的管理,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保持其良好的性能及精度,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保证科研、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仪器设备的维护
(一)设备维护保养通常包括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定期检查和精度检查四项内容,仪器设备维护实行科研平台责任制,由其归属研究(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安排,原则上谁保管谁维护,大型精密仪器需要明确专人管理维护。
(二)单价或成套5万以上的仪器设备使用采用培训制,使用者使用前必须先向实验室负责人申请,由负责人安排专人进行培训,使他们熟悉仪器设备性能特点,掌握基本操作方法,避免因操作不当或失误造成损坏事故。单价或成套10万以上的仪器设备在培训结束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方能使用。对于所有培训和考核,科研平台应做好记录。
(三)对拒不接受管理的个人,研究(实验)室负责人有权停止其使用该设备的资格,并将情况报学院主管副院长。严禁未经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私自操作。
(四)仪器设备的保养时间,对无特殊要求的设备,按照以下办理:①单价或成套5万以上仪器,每月保养一次;②单价或成套5万以下仪器,每季度保养一次。仪器设备每次使用后要认真检查,做好使用记录并及时擦洗、校验、整理、复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仪器设备注意关断电源。要定期清洁、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定期开机运转,确保仪器设备处于最佳状态。
二、仪器设备的维修
(一)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后,所属科研平台应及时进行修复,需修理的仪器设备经学院备案后,方可送修并报销相应费用。
(二)因损坏严重而不能修复或维修费过高(接近设备原值的50%)、或者多次修复无果等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可按学校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申请报废,经学校核实并批准后可作报废处理。
(三)对于违反操作规定等非正常损坏的仪器,按《jbo竞博官网登录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处理后及时进行修复。
(四)凡属保修期内的仪器设备受损时,科研平台管理人员可直接或通过设备采购人员与对方联系,以求及时修复。
(五)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首先与生产厂家联系,准确分析故障原因后,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应委托厂家修理,不得擅自委派无专业资质人员修理。
(六)每次维修工作都应做好详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