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0〕18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19〕481号)要求,做好竞博官网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安全管理和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本次备案范围为: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包括APP、微信小程序等,不包括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教育移动应用,教育APP)。教育移动应用(教育APP)是指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
教育APP的备案分为提供者备案和使用者备案。其中,使用者自主开发(包括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发),服务于本单位且不对外单位提供服务的教育应用,除提交使用者备案外,还需同时提交提供者备案信息。
二、工作内容
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此次备案工作,全面掌握和梳理本单位使用和提供的教育APP,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备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使用者备案
各单位梳理本单位使用的移动应用,填写并上报教育APP使用者备案信息表,完成使用者备案。
2、提供者备案
(1)各单位所使用的教育APP,其提供者为校外机构的,由各单位通知该应用提供商按照教育部要求,自行进行提供者备案。
(2)各单位所使用的教育APP为自行开发的(即自主开发或者委托第三方公司或者个人开发,应用属于学校),应填写并上报教育APP提供者备案信息表。
按照要求,作为教育APP提供者的单位,还需完成ICP备案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工作。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全面梳理本单位使用和提供的教育APP,按照使用者和提供者将本单位的教育APP进行分类,根据分类结果填写《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备案信息表》(附件1)或者《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备案信息表》(附件2),并填写《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联系人》(附件3),于9月10日下午6:00之前将信息表纸质版(需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网络与信息中心办公室(图书馆5楼),电子版发送至xxglk@xxmu.edu.cn。不涉及此类应用的单位无需报送。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备案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证备案工作按期进行。
2.教育APP备案工作将纳入常态管理,对未完成教育APP的ICP备案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单位,网络与信息中心将不再提供虚拟服务器和开放外网权限等网络服务,直至完成备案工作。
3.对已完成备案的教育APP提供者和使用者,实行动态更新机制。各单位作为教育APP提供者或使用者,如备案信息发生变化,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网络与信息中心上报,进行备案信息更新工作。
4.各单位如在备案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网络与信息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庞婷、张祎,联系电话:3831450。
网络与信息中心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