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学部服务师生办事流程
为更好地服务师生,节省师生来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流程。
一、学部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服务对象到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受理范围、依据、办事时限、工作程序、所需全部资料或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
三、服务对象到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办理(或来电)咨询事项时,在人文社会科学学部职责范围内的,经办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结时限、所需的全部材料;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具体理由。
四、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在职责范围内的,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能当即办理的事项,要当即办理。
五、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口头或书面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补充齐全后,经办人应当及时予以办理。
六、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不符合学校或上级有关规定,无法办理的,经办人应当告知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并做好解释工作。
七、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告知信息要求准确、详细、全面,依据充分。电话咨询的,可以电话答复告知,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
人文社会科学学部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