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提高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教学经验丰富教师的示范和传帮带作用,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jbo竞博官网登录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校发〔201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经研究决定对我院青年教师培养实行“导师制”培养方式,特制订本办法。
一、培养对象与培养期限
(一)培养对象
新进的青年教师;未讲授过公共卫生专业课程的青年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学院认为需要培养的青年教师。
(二)培养期限
培养对象接受导师指导一般不少于两年。
二、指导教师的选定
1.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爱岗敬业,能给青年教师起表率作用;
2.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佳;
3.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特殊情况下,优秀的中级职称教师也可担任导师。
4.一般由教研室推荐,报学院审核确定。
5.每位指导教师同期一般指导1-2名青年教师。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
指导教师要培养青年教师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治学的敬业精神;指导青年教师熟悉各个教学环节,掌握基本教学规律和教学规范,掌握基本教学技能;帮助青年教师选定科研方向、熟悉课题申报程序,尽快开始课题科研工作。具体完成以下任务:
1.根据实际情况,为青年教师制定培养目标、培养计划和培养措施,协助填写“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登记表”(附件一),交学院备案一份。
2.经常与培养对象进行思想交流指导,帮助其树立专业思想,引导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
3.安排青年教师定期听课、做预实验,指导青年教师备课、教案编写、课件制作、课堂教学设计、预试讲等教学环节,帮助其上好第一次课。
4.青年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后,导师要指导备课,跟踪听课,课后及时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对1名青年教师跟踪听课次数每学期不少于4次,并做好听课记录。
5.指导青年教师结合教学实践,开展教学和课程研究,提高教研、教改素质;根据实际情况,帮助青年教师选定科研方向、熟悉课题申报程序,申请有关各级科研项目,尽快开始课题科研工作。
6.认真做好指导培养情况记录(附件二),培养期满后,对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的情况进行总结,提出按期或延期考核意见。
四、接受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
青年教师接受培养期内应加强专业知识学习,稳固专业思想,虚心、主动请教,认真接受导师的指导,努力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培养期内的应完成以下任务:
1、积极争取指导教师在思想和业务上的指导,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
2.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听课计划并确定听课对象和内容,培养期内,平均每周听课不少于2次,并做好听课记录。在培养期内全程听完所在科室负责承担的主要课程及部分相关课程,每学期期末参加1-2门理论课程考试,成绩达到65分以上。
3.在导师的指导下,尽快熟悉教学流程、教学要求及教学管理制度,掌握教学规律和教学规范。充分把握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精心编写教案、制作课件,认真进行课堂教学设计,积极创新教学方法,积极参与学生辅导答疑、实验辅导、批改作业、指导专题实习等教学活动。
4.在第一培养年度结束时,一般应参加有关课程的实验课和理论课预试讲。预试讲合格后,在导师的指导下,可适当承担部分实验课和理论课任务。
5.积极了解院系现有的教学和科研项目,熟悉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根据自身实际,尽早确定具体的研究方向,尽早参与或开展科研工作。条件具备者应积极申报有关教研、科研项目。
6.培养期满后,应对本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教学科研工作和培养收获进行总结,同时提供培养期间的有关资料。
五、考核与管理
1.学院每学期对青年教师培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青年教师所在科室应提供培养相关材料备查。培养期满后,学院组织对青年教师培养效果进行期满考核。
2.根据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要求,导师提出青年教师按期或延期参加培养期满考核意见。青年教师参加期满考核,需填写《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期满考核表》(附件三)。
3.导师指导培养情况及青年教师期满考核结果,均作为个人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的内容。
4.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可以根据情况实行延长培养期限继续实行导师制培养或者申请调离教师岗位。
5.考核内容与权重
学院组成考核小组按照以下3个方面对培养期满的青年教师进行考核评价。根据各部分权重给出总评分数。
(1)师德师风(满分100分,权重10%):对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奉献精神、遵守教育教学纪律和学术规范等方面进行评价。
在培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认定考核不合格:①培养期内出现两次教学事故;②每学期累计病假、事假达30天以上;③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2)课堂教学水平(满分100分,权重60%)
培养期满,学院安排青年教师上一次公开课,由考核小组对公开课效果进行评价。
(3)培养过程管理(满分100分,权重30%)
根据指导培养过程实际情况及提供的记录材料进行评价。
提供的材料包括:①青年教师培养登记表;②指导培养情况记录;③导师听课记录;④培养对象听课记录;⑤实验课、理论课预试讲申请表;⑥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期满考核申请表;⑦其他培养相关材料。
6.考核格次
考核结果依据考核总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优秀:总分≥85;良好:84≥总分≥75;合格:74≥总分≥60;不合格:总分≤59。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共卫生学院负责解释。
公共卫生学院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