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6年04月15日 00:00  点击:[]

学校各有关单位及相关学科负责人:

    根据《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7〕72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报送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2013—2015年)建设目标任务书的通知》(教高〔2013〕146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对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绩效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法

    1.依据《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2013-2015年)建设目标任务书》,采取学校自评与省教育厅抽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分别验收。

    2.各学科点认真进行总结和自评,完成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自评报告(见附件1),并填写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表(见附件2)。

    3.省教育厅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科点自评的基础上,以抽签方式选取部分学科进行抽查验收。各高校分别按一级重点学科点和二级重点学科点总数的30%参加抽查。只有一个一级或二级重点学科的学校,以正式文件将学科点验收材料报送省教育厅。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采取审查纸质材料、会议汇报的方式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一期建设学科:竞博官网“精神神经医学”学科群不参加抽查,但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上报材料要求

    1、学科点按要求提交自评报告、学科点建设情况表、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2013—2015年)建设目标任务书各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一份。

    2、学科点成员只能在一个学科点出现,如确属跨学科工作,则在不同学科点填报的课题、经费、成果不得重复(包括国家重点学科的成员)。一项成果(包括获奖、论文、著作、专利)、学术交流和技术转让只能随主持人出现在一个学科点中。

    3、自评报告用A4纸装订成册。所填报各项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4、有关电子文档按照以下规则命名。

    学科点自评报告:学校全名+下划线+一级(或二级)+下划线+学科点名称+下划线+学科点自评报告(如:郑州大学_一级_历史学_学科点自评报告)。

学科点建设情况表:学校全名+下划线+一级(或二级)+下划线+学科点名称+下划线+学科点建设情况表(如:郑州大学_一级_历史学_学科点建设情况表)。

各相关单位及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如实填报相关表格,有关部门和各学科带头人应对学科点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河南省重点学科资格。

    三、材料报送:

    各院系部将上述材料(包括电子版)汇总后在2016年5月15日之前报送至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443房间。

    联系人:穆永慧,电话:0373-3831331

    邮箱:xuekeban@xxmu.edu.cn

1关于做好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验收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 河南省第八批重点学科名单.docx

附件1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自评报告.docx

附件2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