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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关于向“同等学力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提交答辩申请的通知

日期:2021-05-31  浏览量:

2021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关于向“同等学力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提交答辩申请的通知

2021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在“同等学力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提交答辩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答辩申请。申请人登录同等学力信息平台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index.html,进入 IMG_256,点击操作列表中IMG_257,点击申请。要求:所有申请人需于61012:00前完成申请工作。

第二步:研究生处学位办审核。申请人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后,等待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审核状态提示审核通过,如图示IMG_258

第三步:研究生处学位办发布答辩成绩。审核通过后,研究生处将登记申请人答辩成绩、考核结果及论文答辩日期。要求:学位办将于61112:00前完成申请人成绩发布工作。

第四步:申请人按要求填报学位论文信息。答辩成绩发布后,申请人进入IMG_259环节,点击IMG_260进入论文信息编辑。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为答辩修改的终版,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须作者本人电子签名,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须作者及导师电子签名,硕士学位论文提交后,自动转接入国家图书馆。国务院学位办、河南省教育厅学位论文抽检均使用该版论文,各申请人务必对自己负责,认真对待,年度论文抽检不合格者将追回授予学位,并取消学生导师的导师资格,通报学校各单位。要求:所有申请人须于61312:00前提交论文信息,各位申请人务必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各项工作,过期不再受理。

第五步:研究生处学位办进行论文复制比检测。所有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提交完成后,研究生处学位办对提交学位信息库论文统一进行论文复制比检测。要求: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总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15%。总文字复制比超过20%的论文,本次不予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待论文修改完善后,推迟至下半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对于申请硕士学位专业与同等学力信息平台不一致的,请与研究生处学位办联系,联系电话:0373-3831391。待研究生处信息一致后,再按照要求向信息平台提交信息。

 

 

                          研究生处学位办

                                                                                                  202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