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科学编制学校2017年综合财务收支预算,保证学校正常运行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法规及学校预算文件的精神,现就编制2017年校内预算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新常态,扩大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自主权,建立以生均经费为基础的预算核拨办法,理顺创收单位与学校之间的收益分配机制,发挥资金投向在实现教育事业发展目标中的保障、导向和激励作用,明确各院系办学主体的经济责任与权利,保障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内涵、质量、特色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快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建设步伐。
二、编制原则
(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编制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在财力可能的范围内,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支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二)统一预算,统筹配置。按照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要求,学校各个部门和单位组织的所有收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都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统一管理、统筹配置,提高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保证支出安排合理。
(三)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在保证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集中财力安排事业发展重大项目支出,有计划、分步骤地解决制约学校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提升资金的配置效率。
(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从严从紧安排公用经费和一般业务性支出预算;大力开展节约活动,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立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长效机制。
(五)强化专项论证,注重绩效管理。对预算中的专项要进行科学的论证,认真评价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效益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逐步建立项目安排有目标、项目实施有监控、项目结束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编制要求
(一)各院系预算按照《jbo竞博官网登录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标准测算,请各院系按要求填写上报《各院系基础数据统计表》(见附件1)。各院系基础数据以2016年10月31日为准,学生人数指全日制在校学生数,包含本科人数、研究生人数,不包含实习学生、见习学生、成人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在职硕士等学生;教职工人数包含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及以下等人数;标准课时包含本院系标准课时和外院系标准课时。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标准课时以上报教务处、人事处数据为准。第一、二、三临床学院需提供实习学生人数和见习学生人数。
(二)党政职能部门及教辅单位需要对照2016年初财务处下达的基本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按照资金额度不超的原则,编报2017年度经费使用计划。预算包含会议费、培训费的须按照省直机关关于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单独列报支出明细(见附件5、6)。如需增加预算项目的单位,需提供省级领导部门下达的加盖公章的红头文件。如果有增设机构、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相关单位可提交预算增加申请。
(三)开展创收活动取得其他收入的单位须编制收入预算,并按创收分配管理办法(校发[2012]34号)编制支出预算。获得捐赠收入单位也需编制预算,学校将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奖励。
(四)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核对学校年度办学状态数据,如人员编制、教学工作量、新设科研平台、教学质量工程等作为年度预算依据(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定期发生的常规性项目要纳入年初预算范围,不需单独申请专项。
(六)各单位报送的2017年经费使用计划需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财务处20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cwc@xxmu.edu.cn。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
四、专项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是根据学校建设和发展需要,由相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立项,用于非正常运行的项目经费,包括教学专项、科研平台专项、学科建设专项、基础服务专项、人才引进专项、综合服务专项等。
(一)以前年度专项的结转与处理
1、请各单位认真填写上报《2015、2016年未完成专项统计表》、《2016年已完成专项统计表》(见附件2、3),2015及2016年未完成专项余额结转至2017年继续使用,原则上必须于2017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未上报《2015、2016年未完成专项统计表》的专项余额予以取消;
2、2015年以前获批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仍未完成的专项经费全部取消,若仍需要使用该专项经费的,按照2017年专项经费报批程序重新申请。
(二)2017年度专项的申报
各单位要遵循“厉行节约、实事求是、科学论证、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则,提供设立背景、政策依据、绩效目标,明确执行期限和资金规模建议,并按规定格式编制《jbo竞博官网登录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4),大型项目须附详细可行性研究报告,分解的项目须同时报送总项目和分项目的立项申请书,跨年度的项目须同时报送总项目和分年度项目的立项申请书。财务处负责接收、整理各单位的项目申请材料,建立项目数据库,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论证,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对重点项目优先报送省级中期财政规划,最大限度地争取财政专项资金,其余项目参与下年度学校预算专项项目评审程序。对于未纳入数据库的项目不予立项。学校预算专项项目由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进行论证,并提出对立项申请的具体意见后,报学校研究决定。申请项目经学校研究批准立项后,将其编入年度预算,作为预算执行的依据。
注意事项:
1.除职工人数变动,公务费原则上保持不变。
2.业务费可以根据学生人数和教学需要保持适当增长。
附件1-1:各院系基础数据统计表1.xlsx
附件1-2:各院系基础数据统计表2.xlsx
附件2:2016年已完成专项统计.xlsx
附件3:2015、2016未完成专项统计表.xlsx
附件4:项目立项申请书2017.docx
附件5:会议费计划明细.docx
附件6:培训费计划明细.docx
附件7:项目立项申请书项目绩效指标样表.xlsx
财务处
2016年12月6日